英国华人金融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协会介绍
本协会是在英国伦敦合法注册成立的非赢利性的,以促进中英金融发展及交流的华人金融协会组织机构。
第二条:本协会宗旨
作为在英国依法成立的非赢利的华人协会组织,我们遵守英国的各项法规,维护中国的统一及尊严,坚决反对海外任何分裂中国的言行。
协会宗旨在与凝聚团结英国及全球华人的金融力量,提高英国华人的金融素质,丰富英国金融华人的生活,促进中英金融领域的文化,项目,人才的交流及合作。全力协助中国金融领域的改革及发展。
第三条:本协会精神使命
本协会通过多元化运作方式为会员提供商业,学术,培训,职场,文娱等交流合作的强大平台,并借此平台建立和拓展全球化的金融人脉,加强协会会员的集体荣誉感与归属感。
本协会将积极推动中国和英国之间的金融相关领域的文化和商机(融资,项目等)的交流与合作,并协助增进中英的友谊。
本协会代表团结、积极、经济、高效的海外华人金融新生代,以伦敦为基地,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华人精英金融力量。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本协会欢迎目前或曾经在英国金融相关领域工作的个人会员,个人会员的年龄需18周岁以上。协会所有人员,包括管理团队,均属于会员。个人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并经过协会审核批准后成为协会个人会员。
第二条:英国及其它地区的各金融领域相关的企事业机构,组织,若赞成,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并经过协会审核批准后成为协会机构会员。
第三条:本协会会员入会程序是:(一)填写并递交入会议申请表;(二)经协会委员会审核确认通过。
第四条:本协会会员权利及义务:
权利:
- 会员有优先享受协会的任何服务及活动的权利;
- 会员有合理利用协会平台及网络的的权利;
- 会员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 会员有协会内部各机构的选举及被选举权利。
义务:
- 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各项内容和执行协会决议的义务,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在执行的前提下,可予以保留;
- 会员有对任何协会内部重要信息,如会员信息等都需要严格保密,不仅是协会内部的制度,也是英国法律的要求;
- 会员有力所能及发展协会会员及宣传协会的义务;
- 会员有交会费的义务(每年会费为20英镑)。
会员如果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由协会委员会按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会员资格的处分;受处分者有权请求协会委员会复审一次的权利。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一条:本协会的选举机构为执行委员会及顾问委员会,最终决策及监督机构为监管理事会。
结构图示稍后推出!
第二条:监督委员会为本协会最高的决策机构。监委会人员不超过6人并由执委会及顾委会各主要负责选举组成,可连选连任。监委会决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监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制定协会的发展方针、策略与步骤,表决协会各项重大的决议,监督考查执委会及顾委会的日产运作,并对协会的各主要人事有审批,任免权利。
第三条:执行委员会负责本协会全面的日产运作,执委员负责人员由执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在得到顾问委员咨询参考后,报监管理事会批准后生效。在监委会批准下,执委会可制定,调整会员标准。相关成员信息严格管理,并及时向监委会更新及备份。执委会对监委会负责。
第四条:顾问委员会成员在协会的各项运作中给予全力支持及力所能及的参与。努力体现顾问的作用。顾问委员会成员由顾委会负责人自行推荐,负责人员内部选举产生并报监委会。顾委会成员标准由顾委会制定,并由监管理事会批准后生效。具体按标准,顾委员会可自行发展成员,相关成员信息需及时向监委会更新及备份。顾委会对监委会负责。
第五条:执委会及顾委会各自负责自己的日产管理及运作; 并建立良好的彼此勾通的机制。任何彼此的纠纷等由监管理事会决策。
第六条:本协会大会定期召开,由兼管理事会负责召集。
第七条:协会全体大会的职权:
- 听取和审议执委会,顾委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 讨论并决定本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 审议并修改协会的章程;
- 举行监委会负责人员选举;
- 举行执委会负责人员选举;
- 举行顾委会负责人员选举;
- 汇报协会的财务。
第七条:本协会可设名誉会长,授予为金融领域做出特殊贡献的非会员人士。
第八条:本协会可设名誉理事、顾问,授予为本协会事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或支持的非会员人士。
第九条:本协会章程自正式注册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监管委员。
